网络保险营销最早出现在美国,随着产品、渠道和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美国和欧洲国家的保险公司在利用网络进行内部管理的同时,更着重发展网络保险营销,网络保险在西方国家已经普遍被人们所接受。下面接介绍中国在保险
门户网站开发中的探索:
1、选择合适的网络保险运营模式 从美国的发展经验看,网络保险的一个突出优势是可以公开大量的保险资讯,便于社会公众对各种保险产品进行比对,从中选择适合自身及家庭保障计划需要的产品。因此,从更好地发挥网络保险功能作用出发,可以借鉴美国通过中介代理来
开发、运营网络保险门户网站的做法,通过统一的平台集中展示各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费率,以及各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服务能力、投诉率等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便于广大公众做出正确选择;并通过该统一平台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与公平竞争环境,促使各保险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改善保险服务、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
2、积极探索开发网络保险销售渠道 国外运用网络销售保险产品的实践证明,网络销售是一条具有成本低、受众广、交易透明等诸多优点的营销渠道。这些优点对改善目前我国保险市场营销中“人情单”、人海战术、高佣金比例、销售误导、违规返还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提高保险知识普及、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提升保险行业形象等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是一条值得探索和尝试的途径。利用保险
门户网站开发进行保险销售渠道符合中国保险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上,时任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强调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发展向内涵式增长、差异化竞争、和谐利用资源转变”的要求。
3、积极引进国外网络保险运营商 目前,我国网络保险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技术、经验、政策等方面的不足制约了网络保险的发展。相比之下,国外发达国家的网络保险经过十多年的摸索与培育,技术经验逐渐成熟,市场推广逐渐成型,其发展过程及经验值得我国保险业学习借鉴。
以美国政府健康保险门户网站服务提供商美国在线健康保险代理公司(ehealth)为例,其在1997年至2005年间,处于市场培育和
网络推广期,累计亏损1.8亿美元,直到2006年,才开始实现盈利,并凭借前期积累的技术、网络平台及经验优势实现快速发展,至2009年,美国新售个人与家庭健康险保单25%以上通过该公司eHealth平台完成,并于2010年成为美国联邦政府保险门户网站开发商。
我国网络保险发展需要一个长期探索、学习、提高的过程,在研究制定网络保险监管法规、引导网络保险发展的过程中,引进实力雄厚、经验丰富、技术成熟的外资网络销售运营商,吸收借鉴其发展经验及教训,有利于我国网络保险销售渠道的建设和完善,有利于加快我国网络保险发展,有利于提升我国网络保险专业化水平。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业保持了高速发展的态势。2000年,保险公司纷纷进行自己的保险
门户网站开发,很多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出现,标志着中国进入网络保险历程。